昨日,記者從多家單位了解到,許多單位年底休假“扎堆”,有些單位則有計劃地安排職員休年假,而有些單位則認為“過期作廢”。
但是,近五成人不知道年假沒休可發3倍工資,就算知道也不會為了這點錢和單位“過不去”。
調查一
再不休就作廢了,你的年假休了嗎
昨日,記者分別采訪了多家單位的職員,聽聽他們怎么說。“年假還沒休,估計要泡湯了。”在某企業工作的蔡女士向記者訴苦,“上半年想著還早,沒休;本來打算這個月休的,但是主任說,這個月太缺人手,忙完了再說,但過了這個月估計假期也就泡湯了。”
按照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》規定,單位對職工應休未休年假應按天數給予3倍工資。蔡女士則表示不知道有這個規定。
在鄭州某通信公司上班的郭女士說,在單位上班11年,可以休10天。
郭女士是做業務的,平時比較忙,她說:“年底完不成任務,領導就不給批假。這個月休年假的人比較多,計劃和同事一塊兒休的,機票已經訂過了,后天一起去海南玩。”
“我工作5年了,從未聽說有年假。”某私企職員小陳說,單位有20多個人,大多是做業務的,一年都在忙,請假的都很少,要忙著賺錢養家糊口。
調查二 五成人不知不休年假可領3倍工資
“好多年都沒休過了,印象中只休過一次。”在某辦事處工作的小張已上班7年,從不知道不休年假單位應支付3倍的工資報酬。
金水區某醫院的護士小芳說,做了5年護士,節假日的假期都沒有休完過,她說,假期都在護士長那兒存著,只能不忙時休一天。休年假純屬奢望,更別說補償了。
而在一家媒體當部門主任的劉先生說,這個行業周末都很少有,年假更不知道是何滋味,在單位工作了10年,自從做了主任之后就沒有再休過年假。單位沒有給予相應的工資補償,知道有相關規定,但是也不能因為這個和單位叫板兒。
記者在調查中發現,有五成人不知道該規定,部分人知道也表示很無奈,不想因為年假與單位叫板兒。
調查三 年假為啥拖到“最后一刻”
“昨天剛休完年假回來。開始根本就沒想過休假,但想想工作一年了,還是硬下心休吧。”某企業部門主管薛先生一直告誡自己,不能休年假,不能出去旅行,總覺得自己一離開,部門工作就會一團糟,就是不放心。
薛先生想分享一下自己的休假心得,他說,不要讓年假過期,它不會因為你的放棄而升值。
而某單位的徐女士則表示,自己一年有10天的假期,上半年休了5天,下半年的任務12月初剛完成,準備趕緊休,否則就會過期。
“上半年工作比較輕松,而下半年的工作任務較重,任務完成了領導才簽字給休假,沒有完成就不能休。”徐女士說。
單位說法
“扎堆”休人手緊張,盡量錯開
在金水區某單位人力資源部的李先生說,近兩個月休年假的比較多,單位一共四五十個人,平時比較忙不能休,到月底再不休就作廢了。
李先生訴苦道,自己也很少休年假,知道休假的相關條例,單位職員都有休假,但是領導層從未休過,“補助會有一點,但是沒有3倍那么多,規定是領導定的,我也沒辦法”。
中原區某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朱先生說,這個月休年假確實比往常要多一些,單位有安排,每年的1月份都會讓大家填一個表格把年假安排好,不至于出現“扎堆”的現象。
朱先生也知道相關規定,但是單位沒有按3倍執行。
某媒體人力資源部的張先生說,單位是按陰歷算的,年前都可以休,近兩月休假情況還算正常,節假日休的人比較多。“沒有休假的過期作廢,沒有補償工資,也是單位規定的。”
律師說法
情況屬實可申請勞動仲裁
作為勞動監察部門,對此有何看法呢?
昨日,記者撥打了鄭州市勞動監察大隊熱線,工作人員說,他們從未接到過因未休年假單位未給予3倍工資補償的投訴。
如果情況屬實,就此事與單位發生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。
金水路上一家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說,對于這種情況,單位本身就屬于違法行為,職員可先投訴到勞動監察部門,由監察部門責令該單位進行改正,同時,可以對該單位進行處罰。
如果該單位拒不補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。
